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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大早,陈娟走进办公室,看到墙壁上悬挂着的4面锦旗,她心中的自豪感再次油然而生。
时间拉回到几年前。2018年,原告王某某等24人于分别出资购买了多辆公交车,其车辆所有权归原告,原告王某某等24人以承包第三人太康县某公共交通公司的方式自己经营。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度的电动公交车运营补助中央财政下达后,太康县财政局将三年的运营补助额度全部拨付到被告太康县某局。2021年7月16日,原告依据财政部及省财政的有关文件精神向被告太康县某局、某客运办分别递交申请,请求二被告拨付其所有的车辆运营补助。
但是,二被告收到原告的申请后,未答复、未履行拨付营运补助的职责。无奈,原告将二被告诉至太康法院。
法院经审理后,作出行政判决,责令二被告依照各自的职权,根据原告的申请,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,对原告申请支付的运营补助专项资金依法核定、核算后,依法兑付给原告。判决书送达后,二被告表示将尽快履行判决内容。
这只是太康县法院化解行政争议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一个缩影。
据了解,近年来,面对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不断出现紧张关系,太康法院行政审判庭坚持矛盾指向,寻求突破点,让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不再针锋相对,切实做到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,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。
今年2月24日,为向太康县法院行政审判庭表示感谢,王某某等人分别制作了4面锦旗送到该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娟手中,表达对法官公正办案,一心为民的感激之情。(苗海波 王慧星 李东东)